书如其人,书法创作要展现个人的性情,但书法又是有章法遵循的。只有章法运用得恰当,写出来的字才能体现书法之美。章法统领着书法作品的外观与内涵,或雄浑遒劲,或秀美飘逸,或端庄工整,导引着书法艺术的视觉感受。
章法的释义是指排布整幅作品时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相互呼应,亦即整幅作品的布白。通常一字之中的点画布置,以及一字与数字之间的关系都要处理得当。关于布白,历代名家对这方面作过精辟的阐释,明代张绅《书法通释》云:“古人写字正如作文有字法、章法、篇法,终篇结构首尾相应。故云: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主。”董其昌认为:“古人论书以章法为一大事,盖所谓行间茂密是也。”清朝刘熙载《艺概》称:“凡书,笔画要坚而浑,体势要奇而稳,章法要变而贯。”古代书法名家十分重视章法,多是既有理论创见又有实践造诣。
处理章法在于合理均衡,科学配搭,安之有方,递相照应,这样才能协调和谐,气韵不凡。正所谓“字里金生,行间玉润”。书法的章法不可以不求平衡,有人认为“寻常之平易得,艺术之衡难求”,正因为这样,当力求均衡呼应。所谓均衡,并非写得四面平稳,在整体上需要处理好大小组合、曲直排列、疏密聚散等,应形成有圆有缺、错落有致的格局,使之具有节奏感、音乐美。
至于整体布白,主要是纵横行列有序,空间布置得当,穿插挪让有规。书写中既有“一发千钧”的用笔,也有“烘云托月”“晴空鹤现”的妙法,或“顺水推舟”“芙蓉出水”般的自然。
从艺术角度说,所写的内容并没有那么重要,但用哪种风格来表现,往往会根据书写的内容而定,并融入作者的思想理念、情感修养等。诚然,书法的章法及其表现风格与书写内容不无关系。内容可决定书法的表现形式,从而采用得体的章法。故文字内容的选择最好要与其书体风格相近,而因材施用,择选章法中易于表现这些内容的法则,以达到水乳交融,表达出其应有的情趣意境。再则,一幅作品要有主有宾,齿序分明。众星拱月烘托出主体,切莫喧宾夺主,抑或平分秋色。另外,需要先求变后求均,既要奇也要求稳,从多视角来看待其艺术审美形态。
至于各种书体,由于其风格特征不一,故其最直观的章法也是有变化的。比如,篆书一般横竖成行,字距比行距窄。甲骨文、金文之所以并非都横竖成行,因为其外观并不是方形的,而是象形文字,呈不规则的形状,字与字之间可以错落有致,欹斜穿插,大小参差。而隶书的章法,由于其字取横势呈扁形,行距要比字距宽,才能符合人们的习惯性观赏,否则会使人错觉成横式排法。楷书一般横竖成行,字距要比行距小,或距离相近。行书要求竖成行,不过其行气不是每个字中心都呈垂直线,而是有波浪变化,上下气连,左右关照,整体呼应。草书的章法最复杂,也最讲究。草书与行书的章法相近,但草书更讲求错落跌宕、疏密得当、字有大有小、大起大落,整篇有气势,其银钩铁线有若“鸟入山林、惊蛇越草”之势,有的像乱云飞渡,有的如惊涛拍岸。既要有大局平正,又要有局部的奇险。
当下,要写好书法不但要注重传统的传承,还要善于融入现代审美观念,练出过硬的技法,更要提高文化修养,研究好线条、结构和布局的关系,使书法艺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让自己的创作在正统之道上走得更远,走出特色。(陈则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