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12月15日电 (耿志超)12月15日,南京大学发布通报,正式对外公布对该校教师梁莹学术不端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情况,南京大学将给予梁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
通报称,经调查并经该校学术委员会、教师职业道德与纪律委员会研究,认定梁莹存在学术道德等师德问题且情节严重,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和规定,南京大学给予梁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莹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学校还责成社会学院、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作出深刻反省和认真检讨,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据了解,2018年10月24日,有媒体曝出南京大学教授梁莹存在多篇论文涉嫌抄袭、一稿多投,随后,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梁莹的多篇论文已凭空消失或者网络页面显示“404”(无法查看)。同时,其在教学中态度不端也被该校本科生举报。当天,南京大学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