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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在创作实践中守正出新 发布时间:2018-11-13 来源:光明网 人民日报

  文/刘锁祥

  中国书法是历史悠久的优秀传统文化。改革开放以来,书法领域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取得有目共睹的成就,但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关注,比如,时下有的书法作品常有墨无笔、有形无性。

  在现代书法艺术探索的影响下,一些书法作品出现“汉字符号的绝对化”倾向,即片面追求书法的“线条质量”,甚至无底线地戏谑汉字,造成文本不可识读,丧失了对汉字、书法的基本尊重。一些学书者曲解“笔墨当随时代”之内涵,抛开传统求新求异,频频写出“怪书”“丑书”,让业内人士摇头,让书法爱好者一头雾水。其实,“笔墨当随时代”的本意是希望艺术家能创作出富有时代气息的作品,而非背离传统创造所谓的“新”笔墨、“新”面目。

  汉字天覆地载、严谨优美的造型结构,深藏着先民的美学智慧。不夸张地讲,了解中国书法中有关汉字的结构原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了解中国美学。不论是商周时期的金文,汉代的隶书,还是唐代的楷书,其结字原则都是拱向一个中心,书写时严格遵循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笔画顺序,呈现出紧凑有序、大方得体、匀称美观的汉字形象。汉字结构的平中寓奇、险中求胜,汉字笔画的劲健内敛、刚柔相济,以及书法布局的计白当黑、虚实相生,都极大强化了汉字书写的内在张力,影响着书法的审美取向。因此,缺乏对汉字与文本的研究,就相当于丢掉书法之根,符号化的汉字线条终究无法获得长久的生命力。

  值得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当下一些书家见作品不见风格,真正能写出自己风格的大家并不多。造成该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当代学书者对古人书风的研习不足,从而导致创新不足。古人书风有千百种,学习时应抽丝剥茧,找到其中不变的精神为我所用。张芝、郑道昭、颜真卿等人书风强劲阳刚,有正大气象。欧阳询、黄庭坚、赵孟頫等人书风儒雅纯正,耐人寻味。张旭、王铎、傅山等人书风气势恢宏,豪迈不羁。近现代,沙孟海书风沉雄朴茂,苍厚古拙,有金石之气;赵朴初书风儒雅隽秀,蕴藉内敛,有书卷之气;姚奠中书风雄健刚毅,高古厚重,有阳刚之气……他们的书法风格各异,个性突出。风格即人。这些书法风格均在守正的基础上实现出新,在汲取书法优秀传统精华的基础上各有优长,值得学书者深入研究。

  书法风格是书法的艺术语言,建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审美标准之上。概括地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审美标准无外乎真、善、美,这也是所有学书者创作时都应坚守的审美标准。

  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审美标准,还需进一步加深对书法审美情感的认识,它隐藏在积淀深厚的中国历代经典法帖之中,需要今人仔细揣摩体认。书法审美情感,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感性审美情感,另一种是理性审美情感。通常,书法临习中的“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处于书法感性审美情感阶段;而书法创作中的“乐此不疲”“不知有魏晋”则处于书法理性审美情感阶段。两种情感之间呈递进和互相深化的关系,没有感性审美情感阶段就没有理性审美情感阶段,没有理性审美情感阶段就无法创作出有高度的作品。存在于认识过程中的递进情感,一般总是由初始对书法的兴趣进而步入到对书法的理性把握,这是一个对书法贯穿始终的,甚至是周而复始的认识过程。因此,再难的字体、字帖,最终临习到手总归不是太难,但要形成自己的书法风格,则非尽毕生精力与功夫不可。

  由学到创的过程,是由感性审美情感到理性审美情感的过程。当然,在书法创作实践中,情感的表现是多样的,也是复杂的,反映在作品中最高级的东西,即真实纯净的情感,常常是理性审美情感与感性审美情感的交辉。所以,当书法进入到创作实践中时,所谓“灵感”往往是一种触发;所谓“激情”,则是一种唤起。了解这一规律,才能更好地提升书法审美认知,在创作实践中守正出新。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11日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