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记者 罗娜
朋友承诺“稳赚不赔”“赚了大家分,赔了算我的”,听起来不错,但小心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案件回顾】
2024年3月,刘某邀请李某投资其在外地的餐饮项目生意。双方约定,李某向刘某出资10万元,由刘某负责餐饮生意的经营,刘某向李某承诺“稳赚不赔”,并约定定期对项目收益进行分红。2024年4月,李某通过银行转账给刘某账户共转账10万元,此后,刘某一直未向李某告知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也未进行项目分红。
2025年3月,李某向刘某要求退还投资款,刘某向李某出具欠条,承诺一个月内向李某退还投资款10万元,但到期后并未退还。李某多次催还,刘某以餐饮项目亏损且合伙共同承担亏损为由拒绝退还,李某遂诉至法院。
【人民说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虽然口头约定合伙做餐饮项目,但被告刘某承诺李某只需出资、稳赚不赔,并且从未向原告告知出资后的项目经营情况,也并未进行收益分红,可见双方之间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伙法律关系。被告承诺向原告退还投资款本金,符合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特征,故双方之间实际构成民间借贷关系。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刘某向原告李某返回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官提醒,投资生意有风险,需擦亮眼睛,谨慎辨别。在投资时,要区分民间借贷与合伙投资,订立相关书面合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