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0日电 题:造人设、善营销,倒卖“昭君出塞”镜的“收藏大咖”落入法网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熊丰、翟翔
近期,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倒卖文物案,涉及东汉“昭君出塞”镜等8件一级文物以及数千件其他文物,59名犯罪嫌疑人来自十余个省份。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这起倒卖文物案的主犯李某贝仅有初中文化程度,通过包装成为“收藏大咖”,以收藏为掩护倒卖大量文物,其背后是一条灰色的倒卖文物地下产业链。
一级文物被多次倒手,地下产业链浮出水面
据悉,本案目前共追缴8件一级文物、67件二级文物、592件三级文物,4380余件一般文物,以及54.2公斤古钱币。
在被倒卖的文物中,被评定为一级文物的“昭君出塞”镜尤为引人注目。它铸造精良,以几组栩栩如生的图像及“名王归义四夷民,兵革不用中国安”等铭文,展现了昭君出塞的故事。
2020年10月,洛阳市公安局接到线索,广东一名商人从洛阳李某贝处高价购买了“昭君出塞”镜。警方调查发现,李某贝确有其人,且被同行称为“收藏大咖”。
办案民警围绕李某贝展开近一年的侦查,逐步掌握了其涉嫌倒卖文物的犯罪证据,查清涉及多个省份的犯罪同伙和上游情况,于2021年9月展开集中收网行动,循线抓获了4名涉嫌盗掘犯罪嫌疑人,并追缴回“昭君出塞”镜,实现了对这一盗掘古墓、倒卖文物犯罪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文物大队二级警长胡骁奔介绍,2014年下半年,广西桂林平乐县糖榨村村民林某永伙同黄某生、黄某云、黄某有,在位于当地一处水稻田中的东汉墓葬中盗取“昭君出塞”镜,后通过孙某桂以8万元价格卖给文物贩子郭某强。铜镜经层层倒卖,最后被李某贝以260万元卖给广东商人骆某。
洛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文物大队一级警长李晓丹说,警方在侦办“昭君出塞”镜案件过程中,不断发现李某贝与他人非法买卖文物的线索,通过追踪最终抓获了其他几十个倒卖文物的犯罪嫌疑人,并成功追回了被倒卖的文物、扣押了尚未出售的来源不明的文物。
起底“收藏大咖”真面目
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贝实际上仅有初中文化程度,他是如何成为被追捧的“收藏大咖”的?
——强包装。李某贝是洛阳人,从小对文物古玩耳濡目染。他对外声称自己生于北邙脚下收藏世家,自幼随父亲四处考察古迹、拜访大师名家,在青铜器鉴赏等领域有较深造诣。
警方介绍,实际上,李某贝仅有初中文化程度,并非出身收藏世家。他的文物知识也是在2012年开设古玩店后自学或请教专家积累的。
——精营销。李某贝在自媒体平台开设账号,通过短视频或文章介绍文物知识,并进行文玩销售,逐渐吸引了不少“粉丝”。渐渐地,这些“粉丝”愿意通过他把关和购买藏品。与此同时,他勾连了下游文物贩子,以“能找到人高价收购”建立声望,吸引文物贩子把精品文物优先提供给他。
——混圈子。李某贝为了牟取更大利益,通过参加拍卖会、古玩相关交流活动,不断拓宽在收藏圈、鉴赏圈的人脉与影响力,为其抬高文物价格夯实基础。
进一步加强对文物交易的监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刘为军介绍,根据文物保护法,除经批准的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李某贝销售文物的行为属于违法。
李晓丹说,通过非法渠道收藏文物,不能被视为“爱好”,而是对文物管理秩序的破坏,必须坚决打击。
不规范的文玩交易是本案暴露的重要问题。除了地下黑色产业链,记者发现,一些公开市场也存在不少不规范的交易。例如,在部分线下古玩市场和社交媒体平台上,有商家公然销售青铜剑、铜镜以及“楚国金币”“北魏佛头”“宫殿瓦当”。这些商品明显超出了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交易范围。
“这些商品如果是假货,属于诈骗;如果是真货,涉嫌倒卖文物。”刘为军说,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收藏文物的合法渠道,喜欢收藏的买家可以通过继承、接受赠与或转让,以及参与拍卖、从文物商店购买等方式获取文物。
“应进一步夯实文玩市场以及网络平台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责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说。
“文物管理部门应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执法协同机制,对于从事非法文物交易,以及文玩市场、网络平台失职失责疏于监管的现象依法追责,严肃查处文物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彭新林建议。
警方提醒消费者,古玩爱好者要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公开、合法渠道获得藏品,不要轻信他人私下交易,防止无意中踩上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