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 柴嵘)针对参保人员关注的异地就医备案热点问题,市医保局近日表示,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普通门诊、住院就医,无需选择定点医院。如果是急诊抢救就医,可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市医保局介绍,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的流程。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等进行办理。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时,如为普通门诊、住院就医,不需要选定点医院。门诊特殊病就医,需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选择定点医院。
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原选定的本市个人定点医院保持不变,可在本市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医保就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