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职任教若干措施》,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层任教、到乡村任教。 广西提出,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优化招生结构,扩大师范类学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支持入伍前已被开设有师范专业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复学后,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优先转入本校师范专业学习,并可申请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支持符合条件的在校非公费师范生退役军人转公费师范生。 本地师范类、体育类高等院校可开设退役军人师范教育、体育专业专修班。结合退役军人特点,着重培养思想政治、国防教育、体育等任教专业。鼓励区内师范类高校面向在职退役军人开展在职学历教育工作,提高退役军人任教能力。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加强退役军人教师的专业培训和跟踪培养,在各中小学校开展“一帮一扶”行动,配备优秀骨干教师对退役军人教师进行传帮带。 措施明确,加大入校任职力度。中小学行政、工勤岗位空岗优先安置转业军官和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并适当增加学校接收安置指标数。将获得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纳入中小学兼职体育教师选聘范围。鼓励为学校提供安保服务的相关企业聘用更多退役军人,并享受有关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企业的优惠政策。(记者 周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