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乐 黄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2020年以来,连续两年将其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为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效抓手,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目前,全省共建立‘村(居)民评理说事点’1.6万余个,实现了乡村(社区)全覆盖。”7月2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辽宁评理说事制度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评理说事工作是人民调解的延伸和拓展。为充分发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优势作用,各地不断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典型经验做法。沈阳市积极构建覆盖全市的县、乡、村三级评理说事网络,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创建“个人调解工作室+法律顾问律师+N个村(居)民说事点”联动工作模式,抚顺市推行将村(社区)工作人员纳入司法所兼职管理。为给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各地在推进过程中还积极探索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推进评理说事实现掌上办、网上办。本溪市开发“本溪评理说事”微信小程序,锦州市黑山县利用自主研发的智慧司法信息化办公平台,将“评理说事”纳入其中,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融为一体。
去年4月,省司法厅设计开发辽宁“评理说事”微信小程序“慧评理”,成为全国首个“评理说事”线上智能化服务平台。自运行以来,群众注册数达14.3万余人,线上开展评理说事2.2万余件。
便捷高效的评理说事工作离不开一支专业的队伍。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各地通过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等方式,充实说事点“人才库”。大连市通过社会推荐+本人自荐+严格考核的机制,选任、吸收2387名专兼职人员担任“说事员”、信息员,营口市将广大“村贤乡贤”,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吸纳为评理说事员。今年,省司法厅通过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进一步为评理说事工作提供人才支撑。目前共建立省、市、县三级人民调解专家库115个,共有调解专家1528人。
此外,各地还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全力为“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将“一村一辅警”、信访员纳入评理说事员范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助并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葫芦岛市投入320万元解决调解服务经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意外事故伤害保险等问题。
开门说事、评理调事、便民答事,现如今,“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体平台、延伸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平台和汇聚社情民意的联系平台。两年来,全省共化解矛盾纠纷31.9万余件,帮助村(居)委会建立健全村规民约3541件;共开展宣传教育19万余次,解答法律咨询32.2万余人次;共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指引和法律帮助15.7万余件次;收集信息线索33.2万余条,移交党委政府解决疑难复杂问题3424件,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如何确保“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将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建立适合地区实际的评理说事点与“两所”联动、乡村互动融合发展的基层治理模式,形成一整套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完善可延伸可拓展的评理说事职能,建立“多员合一”机制,调解员、信访员、辅警等基层治理力量同时由评理说事员担任,解决基层治理合力不足的问题。同时,配齐配强社区(村)法律顾问,加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设,并不断强化模范典型机构团队及人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重心下移、运行高效的评理说事保障机制,打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辽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