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剑南)近日,西安市启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万名干部人才下乡村”行动,鼓励支持退出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新任职年轻干部和各类人才到乡村一线贡献才智、干事创业。
行动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鼓励支持干部人才到基层一线担任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带头人、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乡村振兴顾问、“一肩挑”干部助理以及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和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各类指导服务,为干部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充实优化乡村振兴骨干力量,推动更多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要素向农村汇聚。目前,推荐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西安市委组织部根据干部人才自身特点和乡村实际需求择优选派,每年集中选派1000人左右。对长期到乡村担任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带头人、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或乡村振兴顾问、“一肩挑”干部助理和村党组织书记的,每年集中选派一次,原则上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对短期驻村或集中下乡指导服务的,一般按次、按月或按季度开展;对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按照现有政策执行。各类人才的选派工作由西安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不定期组织农技、卫生、教育、法律、科技等专业技术人才,短期驻村或集中下乡,开展各项活动。
到乡村工作半年以上的干部人才,党组织关系应转到所在村,保留原职务职级、岗位等级、单位各项待遇,不重复享受村干部补贴。对发展集体经济、培植农业产业取得一定成效的,可从地方财政中列支给予一定奖励,体制外人员也可通过入股分红等形式获得相应报酬。对到乡村担任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带头人或集体经济组织职业经理人的,且该村又被列入乡村振兴示范村的,落实相应工作经费,按照发展前景、产业规模、资金需求等,由市财政一次性拨付5万元至10万元工作启动经费。各类干部人才到村工作结束后,统一授予“西安市乡村振兴纪念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