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4月22日电 (袁菡苓)据四川省政府网站消息,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为积极构建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格局,促进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加快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关于建立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通知明确,首先是要充分发挥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完善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全省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统筹、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
其次,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协调机制。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集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能的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有关困难问题。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工作配合,确定1名处级干部作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日常联络员。
然后是要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力度。将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纳入四川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按照《四川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对市(州)政府进行考核,确定A、B、C、D四个等级,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为A级的,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D级的,督促限期整改。
此外,通知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司其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负责领导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组织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相关部门(单位)职能职责、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执法权限、监督方式等事项;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领导协调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提升综合监管质效。
通知最后强调了各地要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统筹协调工作制度,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案件协查协办、联合执法、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抓好本地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应将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对所辖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
同时,通知还就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