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泛调研、反复论证基础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发布《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试行)》。专属条款将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提供哪些有针对性的保障?理赔服务如何?带着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
——新能源汽车迎来专属保险,“三电”系统纳入保障
被保险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专家表示,电机、电池、电控这“三电”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与部件,也是风险容易集中发生的部件。以往新能源汽车一般按照传统车险条款投保,电池等核心零部件很难单独投保,随着专属条款发布,这一情况将被改变。
记者了解到,根据保险业新能源车险系统上线安排,各家财险公司将在12月27日统一完成新能源车险系统的切换。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保险责任上,专属条款既为“三电”系统提供保障,又全面涵盖新能源汽车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的使用场景。
平安财险副总经理吴涛表示,在险种结构方面,专属条款由《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新能源汽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组成。其中,《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有3个主险、13个附加险。主险在结构上与现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保持一致,附加险除保留现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9个附加险外,修改完成了《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新增了《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3个附加险,为新能源车主提供全面保障。
——新能源汽车起火燃烧、充电桩损失等都在保障范围之内
据介绍,在新能源汽车使用过程中,除了传统的交通意外风险,动力电池起火、爆燃引发的重大事故构成新的风险因素,对于这些风险,需要进行产品创新,在保险保障和保险服务上实现升级换代。
中华财险副总裁沈华表示,新能源汽车的起火燃烧既属于“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也在“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保障范围之内。目前车险三者险责任限额最高可到1000万元,广大新能源车主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要,选择合适的第三者责任限额投保。
沈华建议,消费者在投保“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基础上,还可以选择投保“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在法定节假日(含周末)期间,车险三者险的责任限额可扩大一倍,消费者仅需支付较低的保费就可获得翻倍的风险保障。
此次新推出的《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两个附加险备受关注。
据中国人寿财险副总裁傅天明介绍,《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为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被盗窃或遭他人损坏导致的充电桩自身损失提供保险保障;《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保险责任涵盖了充电桩可能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记者了解到,这是车险首次承保车外固定辅助设备,是车险领域围绕消费者用车场景提供保险保障的一次创新和探索。
很多消费者关心,作为新生事物,新能源车险的理赔服务有保障吗?
人保财险理赔部总经理毕欣表示,《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对“新能源汽车”“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电池衰减”等专有名词表述进行释义,避免因名词理解差异引发保险理赔纠纷。
他说,根据新能源汽车特有风险场景,保险业已对理赔相关环节可能涉及的风险点、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进行了全面梳理。行业将依托科技赋能,推出更多线上化、个性化、差异化的理赔服务举措,更好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保险理赔服务需求。(记者谭谟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