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1月26日电(记者王菲菲)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山西省11家校外培训机构因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费用、占用休息日进行补课、未取得办学资质等违规行为被通报处罚。
大同市有3家校外培训机构被通报,其中,大同市平城区萍萍星语培训学校通过“年缴优惠”等活动,一次性收取费用超3个月,属于违规收费。
太原市共8家校外培训机构被通报,其中,高达培训学校隐蔽到居民住宅开展培训,违规占用学生休息日进行上课;启能教育培训学校开展快速阅读等课程,科学性存疑,同时存在违规收费;少儿体适能机构“太原跑跑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体育经营备案证,同时存在违规收费;新东方(八一小学校区)无办学许可,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其营业行为无法界定为单纯托管,存在违规开展培训的情况。
经大同市平城区、太原市迎泽区和太原市小店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对这些违规机构作出“查封和吊销办学许可”等处罚。
山西省教育厅提出,要准确把握学科类培训机构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存在由“地上”转“地下”,由“大班”“中班”转“小班”,换个“马甲”等逃避监管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工作,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