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好农村路”系列评论之三
杨瑞兵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近年来,“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带去了人气、财气,也为党在基层凝聚了民心。
要想富先修路。5年来,全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27.5万公里,99.24%的乡镇和98.34%的建制村通上了沥青路、水泥路,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分别达到99.1%和96.5%以上,城乡运输一体化水平接近80%……这一个个数字的背后,是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感受到了出行便利的好处,更多的贫困地区受惠于“路路通”。
修路关乎百姓衣食住行,需要科学规划,切忌一哄而上,更不能为了政绩、考核等硬上,要避免人才物力的浪费。一些农村路或者因为没有做好必要准备,或者因为修路过程中的种种原因,要么还未通车就需要大修,要么还没使用多久就坑坑洼洼,人为地增添了“蜀道难”。这是我们要极力避免的。
修路不能侵占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要结合当地的地理条件,做出科学、合理、符合当地人需求的规划,既要维护好当地的生态环境,又要以最小的成本实现道路的高质量。要把最新的科学技术运用到交通建设上,把生态环境的代价降到最低,实现交通建设与生态保护、精准扶贫的统一。
建设农村公路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要切实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把农村路建成暖心路、共赢路。(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龙潭街道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