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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莫言新作:虚构故事的纪实感 发布时间:2017-12-15 来源:光明网 解放日报

  作者:俞耕耘

  莫言的新作《故乡人事》在今年第5期《收获》面世,收录了《地主的眼神》《斗士》和《左镰》三个故事,引人瞩目。它带来的总体观感,就像莫言对鲁迅的一次“致意”。作家的归乡同样带着观察者的默然超脱,依旧延续着知识分子反思国民性、重估乡土伦理价值的责任。莫言把批判和内省结合起来,他的乡土叙事的独特性,在于同时裹挟了对过往岁月的回忆与反思两大潜流。作家并没有掩饰“我”(叙事者)给小说人物造成的创伤。相反,他纠结地划分出每个人对他人不幸悲剧的应担之责。换言之,莫言不止只重寻“记忆之路”,更是通过故事轻抚伤痕,缓释愧疚、不安、遗憾、疼痛的杂糅心绪。

  《左镰》表面看是云淡风轻的乡村生活,三个铁匠的出场带出一个有趣话题:为什么有人要打造左撇子使的镰刀?故事背面则是一个“双重残忍”的主题。当年,“我”、二哥和田奎用泥巴打村里的傻瓜少年喜子。

  对于看似漫不经心、不过是少年的嬉闹,作家充满疼痛地剖析出少年骨子里的破坏欲,以及从残忍中品尝快感的“恶感”。莫言的笔调原始而粗粝:“有一团泥巴打在了喜子的胸膛上,他没有躲避,还是傻哈哈地笑着……我们感到很开心,嘻嘻哈哈地笑起来。”“喜子的妹妹拿着喜子的衣服赶上来。她挡在喜子面前。有一团泥巴击中了她的胸膛。她哭了。她哭着喊‘你们不要打了,他是个傻瓜’。”

  作家写欺侮写得惊心,这里的残忍在于,少年不会因为喜子是傻子而停手,相反,正因为他是傻子,才欺凌取乐。当喜子的父亲向“我”父亲讨要说法时,“我”却把责任推给田奎。田奎因此被他父亲砍去右手。乡土伦理用残忍惩罚了残忍,为了公正可以大义惩亲。然而,悲情之后更具有反思的力度。莫言检视了“从众的恶”——“我确实记不清到底是谁先喊了一声‘打啊,挖泥打傻瓜啊!’”这本身就是一个隐喻,从众者的狂欢中,没有人能撇清罪责。故事的尾声耐人寻味,喜子的妹妹欢子先后嫁给铁匠小韩、老三,结果父兄丈夫全死,背上了克夫名,最终只有田奎敢娶欢子。莫言用“打铁”象征爱恨情仇在锻打中的消解。生活总是混合着最残酷与最温柔、最柔软与最坚硬、最冷与最热的情感。

  《地主的眼神》是一篇别致的作品。因为它不仅讲了故事,还谈了写作。“我”因为一篇描写地主孙敬贤的小学作文,成了村里名人。在“我”眼里,“老地主看似低眉顺眼,但只要偶尔一抬头,就有两道阴森森的光芒从他的黄眼珠子里射出”。老师把我作文里的“孙敬贤”改成“周半顷”,让“我”开始明白虚构,理解了原型和形象的区别。这种脸谱化写作就是“我”创作路的起点:老地主就是阴险的坏蛋,逃避改造,假装可怜,充满仇恨。然而,“我”的作文让他受了很多苦,至今内疚。他被错划地主,确实很冤。但他想吃儿媳奶水来治病的举动,又实在让人恶心。写作的提升,就是逐渐感受生活的复杂:“我”对孙敬贤虽没好感,却有同情;既有厌恶,也有内疚。莫言的细腻,在于分析人性弱点的忽微如何酿成不幸的终局。孙敬贤吃亏在他的好胜,好脸面。“他置地不求质量,只求数量”,所以惹火烧身。

  作家莫言在这些作品中或许有种转向,不再像以往借力于魔幻、怪诞和神奇力量,而是狠而重地直撞现实的基底。我不认为莫言在写个体之恶,他是要戳中人性中难以迁易的晦暗原点。

  《斗士》里的主人公武功,即使时代变迁发展,享受优厚福利,也改不了那副怂包、地痞加村赖的嘴脸。村干部方明德搞了一辈子“斗争”,借批斗巧取豪夺,却没能降住武功。武功这个被屈辱、自卑和仇恨浸泡的村痞,永远好斗。他不仅记仇、报仇,甚至没事寻仇,既有看似“找打”的受虐性,同时又有坏事做尽的破坏狂。母亲的态度说明乡土伦理观的“纵容”:作为亲戚,一边包庇他作恶,另一边诅咒他受到天谴。可是,偏偏他一路走运,还混上了村里的“五保户”。恶都是助长而成,当每个村人都忍耐躲避,乡村的伦理生态就会每况愈下。

  “他的仇人们,死的死,走的走,病的病,似乎他是一个笑到最后的胜利者,一个睚眦必报的残忍的弱者。”作家对武功的破题式总结,可谓精到。他借地主孙子之口,对孙敬贤的点评也一语中的,“我爹与我爷爷一样,就喜欢打肿脸充胖子”。这些结尾就像伊索式的寓意对冲了小说氛围,把悲剧点评得稀松淡然。莫言的处理值得思索:他的故事是否开始变得寓言化、观念化?他是根据观念塑造形象,还是在故事里自然地展开评议?在我看来,莫言很可能受到史传传统的影响,这一传统,前有太史公的论赞,后有蒲松龄的评点。另一面,这可能又是“障眼法”。他表面给你一个避重就轻的人性“主题”,背后不易察觉的悲剧性和批判力,则需要你自己感知。

  “讲故事的人”一向是莫言的自我定位,而《故乡人事》的三篇小说讲故事的手段却有新变。首先是语言,变得更加散文化、本土化。虽然,你仍能发现一些马尔克斯的招牌句式:“我经常回忆起武功与村里最有力气的王魁打架的那个夏天”,“我经常回忆起那个炎热的下午,那时候田奎还是一个双手健全的少年”。但是,他语言的整体风貌却更加节制、利落。很多短句干冷急促,你挤不出水分,却能感受力量的蕴藏。“我到乡下去看父亲。父亲热情地泡茶给我喝。多年的父子成兄弟。”“父亲对我说,方明德去世了。”显然,这与莫言以往恣肆狂想的语言已有分别。

  如果不给这些作品贴短篇小说的标签,看上去它们也很像叙事散文。叙事者“我”相当默然,态度清冷。对故乡人事,“我”就像感应器在接受,更多是父亲、母亲和乡人的态度汇聚,评议综述,把“我”拉入历史情境。有意味的是,“我”与莫言,却保持了略有叠合、若即若离的投射关系。《左镰》的“小引”,本身也可算故事的文本。甚至,在对话里直接出现了“我在小说《白狗秋千架》里就引用过农村俗语”这样的句子。这种貌似“跳戏”的写法,很有深意。一方面,它说明莫言以现实身份介入虚构形象的魄力,另一面更是一种艺术经营的苦心。那就是怎么把虚构写得纪实,如何在仿真的现实感里讲好故事。(俞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