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7月17日电(记者邬慧颖)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评估,江西目前已将2919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已对清单内企业非现场检查次数达9900家次。
据悉,江西正不断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除实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外,江西还对所有排污单位进行分类,正在按照污染程度、行业类别、环境风险程度、环境信用等因素,从重到轻分为A、B、C类排污单位,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截至目前,全省共纳入分类监管污染源29260家,其中A类2047家、B类5876家、C类21337家。
同时,江西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也有一系列创新举措。目前,九江市、上饶市、鹰潭市已利用远程视频监控和高空瞭望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秸秆禁烧管控;抚州市已委托第三方常态化开展无人机监控监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