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以“保护海龟,守护海洋我们共同行动”为主题的第二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涉案海龟放流活动在三沙市永兴岛海域进行。160只涉案海龟被放归大海,回到了它们自己的家园。2021年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将我国分布的海龟保护级别由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提升为一级。本次放流的海龟均为涉案海龟,办案同时,检察机关首创“诉放分离”模式,在相关证据固定后,同步开展海龟救护和放归工作。放流的海龟都经过专家救治和野化训练,每只海龟身上都带有“电子身份证”芯片,便于后期跟踪保护。(记者:陈菲,图片由最高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