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刘红霞)审计署19日发布公告,指出部分地区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申报金额超出实际需要、拨付不及时、资金被挪用或闲置等。
当天发布的2020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审计署重点审计了17个省本级、1个计划单列市本级和48个县本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总体看,相关地区不断完善投入机制,优化资金使用结构,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不过,审计也发现,部分地区资金申报不精准、分配不合理、拨付不及时。1个计划单列市和3个省的3个县多获得教育补助经费9548.31万元;1个省本级和1个省的2个县未按标准或范围分配教育补助经费,造成2003.3万元资金闲置、41所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低于国家基准定额标准;2个省本级和12个省的16个县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分解拨付教育补助经费。
公告附件显示,山东省青岛市申报教育补助经费时测算数据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2020年,青岛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贫困面确定为30%,据此申报相关补助资金2818万元。但当年春季和秋季认定的实际贫困面分别为11.19%和8.63%,造成1423.33万元补助经费无法按用途支出。
审计还发现,部分资金被挤占挪用或闲置。因地方财政安排不足等原因,1个省本级和12个省的22个县挤占挪用教育补助经费1.97亿元,用于人员经费、偿还债务等支出;1个省的1个县1308.93万元教育补助经费闲置超过2年。
整改方面,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1月底,12个省为义务教育相关单位下拨资金5017.34万元,收回违规支出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等资金2439.37万元,盘活闲置资金381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