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31日消息(记者陈锐海)12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新冠灭活疫苗已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附条件上市。已有数据显示,保护率为79.34%,实现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可负担性的统一,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及国家药监局相关标准要求。后续,疫苗免疫的持久性和保护效果还需持续观察。
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陈时飞表示,下一步,国家药监局将坚守安全有效的根本标准,加快后续疫苗药品的应急审评审批和研发服务工作,全力保障经过应急批准的疫苗和药品是安全的、有效的,质量是可控的。
此外,据陈时飞介绍,国家药监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已经建设了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基本实现了对上市疫苗的全程追溯管理。目前,国内疫苗生产企业和进口疫苗通过自建的追溯系统或者第三方平台实行全程追溯。
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曾益新表示,一般要做到60%甚至70%的接种率,才能建立对全民的保护。“鉴于我国已批准的疫苗安全性良好,有效性也有了很好的证据,所以我们倡导老百姓,在知情同意和排除禁忌症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疫苗接种,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他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负责人毛俊锋说,目前中国新冠病毒疫苗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国内大规模接种需求。下一步,工信部将同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进一步推动产能提升,保障好疫苗生产的供应链畅通,全面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规模化生产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疫苗价格方面,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工作组组长郑忠伟说,定价时要坚持疫苗的公共产品属性,以成本作为定价的依据。他表示:“随着工作的推开,成本会得到大幅度下降。无论怎么样,我们坚信,新冠病毒疫苗的价格一定是在老百姓可接受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