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六旬追星女子:我要嫁靳东,勇敢活一次》的社会新闻引爆舆论。当事人沉溺于所谓演员“靳东”的短视频,深信与偶像相恋,甚至离家出走……尽管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位阿姨心心念念的“靳东”,不过是个利用视频剪辑配音等手段拼凑出的“李鬼”账号,然而如此账号竟活跃异常,且据报道,短视频平台上仅“假靳东”相关账号一度就有2000多个,着实让人震惊。
假冒名人事件并不新鲜,在“眼球经济”时代则更加光怪陆离、花样层出、变本加厉。先吸引眼球、赚取流量,后索要礼物、推销产品,已明显涉嫌诈骗。放眼短视频平台,这样的骗术“模板”曾有泛滥之势,不仅有“靳东”表白,还有“马云”爱上你,“杨幂”与你聊天……落入骗局、损失钱财的中老年用户大有人在,甚至还有年轻人中招。
“李鬼”横行,谁之过?假冒明星账号,涉嫌侵犯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及诈骗,理当依法严惩。靳东工作室已发表声明,从未在该短视频平台开设账号,并将追究冒充者的法律责任。但此事显然不能只靠同是受害者的明星本人来打假,一个不能忽视的角色,就是短视频平台。客观上看,“李鬼”账号五花八门,平台在流量热度中赚取收益,却没有尽到基本的审核与监督之责。造假方式十分粗劣,平台却频频“失明”,难免有“装睡”之嫌。网友发现,目前短视频平台上的“假靳东”账号已批量删除,但碰瓷其他名人、明星的账号依然不少。打假驱“鬼”行动的速度,恐怕还跟不上期待。
最新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网络视听产业各细分领域中,短视频市场规模占比最高,人均单日使用时长达110分钟。蛋糕大了、赚钱多了,守土之责更应跟上。过往,短视频平台因“玩命”、色情、审丑等内容屡屡被抨击,面对舆论追问,无不“诚意致歉”,但事后常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有学者直言,“视频平台不当内容的‘公然传播’,是审核不力与有意放水两者的综合结果。”如何处理恶劣内容和带毒流量,已不仅仅是平台自身的经营态度问题,而是遵规守法的原则立场问题。坐视放任每天发生在自己平台上的大量欺诈行为,无异于“助骗为虐”。
从法律角度看,平台如未尽到信息审核义务,甚至因之侵犯用户权利,必须承担责任。目前诸多违规行为面临的处罚,多半是约谈及短时间内下线,这与恶劣内容造成的社会危害、与平台获取的收益相比并不相称,无法唤醒“装睡的人”。消除“罚”与“利”间的“剪刀差”,多动真格,罚出痛感,才能倒逼平台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让网络空间更加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