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论坛】
作者:姜珍婷(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文学院、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教授)
继央视“中国地名大会”把地名带火后,今年4月30日民政部又发布了“我所知道的地名故事”征集活动启事。紧接着,今年全国新高考II卷作文题,“电视台邀请你客串《中华地名》主持人。请以‘带你走进____为题’(补充一个地名,使题目完整),写一篇主持词”,让地名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地名何以成为“话题王”?我们来说说古今地名那些事。
地名是人类认知活动的产物
原始人类在从事采集和狩猎等社会生产劳动时,必须了解周围的自然环境,知晓什么地方可以采到野果、哪个山坳有野兽出没、何处可以取到生活用水等等。在外出采集时,则必须区别地理方位、辨认方向,以确保能够返回驻地。正是出于生产与生活之需要,地名产生了。
地名创制之初,相关联想和相似联想是人们常用的两种思维方式。这两种思维方式,在认知语言学中被称之为“转喻”和“隐喻”。
转喻以相关性为想象依据,借用具有特征性的部分来对地理实体进行指称。以“商丘”为例,“商丘”这个地理区域内不止有“丘”,必然还存在其他地理形态,但要在名称中一一言说太过繁冗。鉴于“丘”在当地民众的认识视野中最为凸显,命名者据此以“丘”为通名来指称“商丘”所在的整个地理区域。在汉语地名中,以转喻创制的地名有很多,如灵芝市、茅台镇、王家庄、韶山冲等。
隐喻以相似性为想象基础,用与地理实体相类似的事物来实现对地理实体的形象化指称。如地名“汕头”,“汕”在潮汕话中是沙堤的意思,其开端处则叫“汕头”。在汉语地名中,因隐喻而产生的地名也非常多,如黑龙江、鸡公山、马颈坳等。
如同一切语言符号,地名具有能指和所指。它的所指为它所代表的地理实体,能指则是构成地名的语言形式。它是人们根据地理实体所处的位置、范围及形态特征等,以转喻和隐喻两种认知机制为心理基础,用对应的语言符号指称而成。地名一经产生便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词汇之一。普天之下,莫不有名;率土之滨,莫不用名,这是地名成为“话题王”的第一原因。
地名是中华民族的根与魂
汉语地名的结构成分包括通名和专名,在构成上大部分是“专名+通名”的形式。通名是指普遍存在的有明显共性的地理实体、人文景观、行政区划等,如“市、县、山、河、沟、庄、庙、铺、台”等。专名是构成地名的修饰限定部分,是区别共性地理实体的特定名称,如“西安市、双峰县、泰山、伊水、老山界”中的“西安、双峰、泰、伊、老山”等。在汉语地名中,通名起着定类的作用,标注地名词组所指称区域的地理类型;专名则是对该名所指代区域地理历史特点的简要记录、说明、描写。
地名作为一种专有名词,它的能指和所指之间具有内在理据。正如语言学者李军所言:“地名产生于语言之后,来源于一种发育良好的语言系统……地名是由语言中的基本词汇经过修辞手段构成,它主要表达的是一种社会意义而非语言意义。”
地名,特别是其专名,因具有对指称区域的地形地貌、方位距离、居民物产、历史源流等进行概述、描写的功能,而承载了社会意义,具有了别样的文化内涵。具体而言,如“盐城、蚌埠、铜陵、锡矿山”等地名勾勒了一幅中华物产分布图;“涿鹿、炎陵、昆仑山、祝融峰”等地名记载着中华的始祖传说;“安阳、咸阳、洛阳、南阳”等地名承载着一部中原文化发展史;“安化、怀化、新化、新宁、绥宁”等地名书写了一部南方民族融合史;“仁寿、平乐、吉安、泰顺、阜新”等地名寄寓了广大民众的美好生活意愿;“九龙湾、回龙庄、金凤岭、金鸡塝、黄鹤楼”等地名中蕴含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灵物崇拜情结。
在历史悠久、幅员辽阔的中华大地,地名不再只是一个简单的地理指称符号,它是历史的见证,是文化的记忆,其中蕴含中华民族的根与魂,寄托中华儿女的情与梦,这是地名成为“话题王”的另一原因。
地名变更关系民生和文脉
鉴于地名的理据性,地名一经产生,便获得了极大的稳定性。然而,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地名变更也常有发生,到底该不该变、该如何变,这是地名成为“话题王”的又一原因。
在我国历史上,曾出现过两次地名大更换。一次是东汉王莽篡政时期。据史记载,短短16年中,其郡国改名75处,县、道、侯国改名730处。当时改地名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吏民皆不能记,连王莽自己下诏书都要特别注明这个地名的原地名及有关情况。另一次地名的大更换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国各地到处是红旗、红星、红光、东风、立新等革命性地名,造成邮件送不出、民众走错路的情况时有发生。
鉴于地名中包含丰富的地理文化信息,一经产生,获得认可后,一般以不变为宜。在我国的地名录中,有着几百年乃至上千年历史的地名数不胜数,如“邯郸”“蓝田”“张掖”“临淄”“洛阳”等地名均有一两千年的历史。以“洛阳”为例,定名于魏,除明朝光宗为讳“洛”字改为“雒”外,后世沿用至今。洛阳地处中原文化的核心区域,其地名承载的历史文化尤其深厚,从“洛阳纸贵”的典故,到“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洛阳城里见秋风,欲作家书意万重”“洛阳春日最繁花,红绿荫中十万家”“何人不爱洛阳花,占断城中好物华”等诗文,一个地名串联了一部文化史,如果轻易变更,恐将失去载体和缀体,无法对中华文化进行解读和还原。
地名不可轻易变,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理实体的变化,行政区划的变迁,有些区域更名势在必行,如重名乱名必须变,侮辱性、不雅类地名应该变,用字生僻和不规范地名可以变。如何变?当讲求实、雅、吉、通四原则。实,是指在更名中要名实相符,实现有效指称。雅,是指命名用词要文雅,力避污秽、粗俗。吉,是讲求美好、吉利。通,是指不宜取怪名、洋名。总之,地名是一种公众性符号,其命名应平易祥和,符合大众价值观和审美观。
地名是一种广泛而鲜活的文化符号,对它多一份了解,也就对祖国大好河山、灿烂文明、悠久历史多一重细腻而真切的感知,多一份深切而热烈的情感,由此激发出的自信与自豪最终会升华成为传承和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01日 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