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媒体报道天津大学与厦门大学“两硕士论文雷同”的情况,两所高校均于10日发布处理结果,分别认定两名涉事学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撤销其所获硕士学位。
7月10日,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撤销刘宇宸硕士学位的公告》。公告称,经学校调查认定,刘宇宸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的事实,决定撤销刘宇宸所获硕士学位。
公告指出,刘宇宸2018年6月26日获得天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为《基于J2EE的环保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学位证书编号:1005632018110690。
经学校调查认定,刘宇宸的硕士学位论文存在由他人代写的事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的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经2020年7月10日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决定撤销刘宇宸所获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编号:1005632018110690),并收回相应学位证书。
同日,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2014级软件工程硕士林鲤涉嫌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结果通报》。通报称,该生在其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作假,构成学术不端行为,校方决定撤销其硕士学位,撤回其硕士学位论文,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
通报称,经厦门大学学风委员会调查核实,认定厦门大学2014级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林鲤在其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买卖论文的学术作假,构成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厦门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7月10日审议表决,决定撤销林鲤的厦门大学硕士学位,撤回其硕士学位论文,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编号1038432018002369)。
此前有媒体报道,天津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2018届硕士毕业生刘宇宸的硕士学位论文《基于J2EE的环保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与同年毕业的厦门大学信息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生林鲤的硕士学位论文《基于J2EE的环保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在标题、摘要、正文结构、内容等雷同或高度相似,多个段落一字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