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6月15日消息(记者孟海)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鼓励公路沿线群众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方案明确,到2022年,基本建立“县为主体、乡村参与、各方支持、多方监督、政府考核”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现县、乡、村三级100%全覆盖;村公路管理养护100%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创建“美丽农村路”里程不低于20%;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州)2个、示范县不低于50个。方案支持各地开发农村公路养护公益性岗位,吸引农村居民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同时,鼓励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群众承包,公路沿线群众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参与;鼓励将区域相近的乡村两级护路员、护林员、护河员整合,提高综合养护质量。
方案明确,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发挥农民作为农村公路直接受益主体的作用,落实村级养护人员,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投工投劳等村民自治办法组织村道及通组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通组公路养护资金标准,其中县道每年每公里1万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通组公路每年每公里1500元,资金来源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