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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味” :传统书法审美的诗意表达 发布时间:2020-06-08 来源:光明网 中国艺术报

  作者:嵇绍玉

  书法的审美表达,有一种直观方式,就是借助自然物象之美来比拟,譬如晋卫恒《四体书势》里的:“娇然突出,若龙腾于渊;渺尔下颓,若雨坠于天”。有一种象征方式,就是用人物品藻加以影射,譬如南朝萧衍《古今书人优劣评》里的:“柳恽书纵横廓落,大意不凡,而德体未备。庾肩吾书畏惧收敛,少得自充,观阮未精,去萧、蔡远矣”。还有一种表达,就是将人的味觉、嗅觉、听觉和触觉等感知借以幻用,尤以味觉为彰显,六朝后就出现“以味论文”“以味论书”现象,譬如南朝袁昂在《古今书评》里言:“殷钧书如高丽使人,抗浪甚有意气,滋韵终乏精味。”我们姑且将此称为“诗意表达”。

  书法植根于传统文化土壤,蕴含民族特有的生存智慧,功夫天赋相互交织,阳刚阴柔多元风格显现,点画呼应避让辩证关系,计白当黑、计藏当露、计空灵当充实的哲学演绎,以致在审美上让赏析者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如果不加以诗意表达,许多审美只会陷入模糊论、神秘论或不可知论。而“味”或“滋味”原本指人们品尝食物获得的感觉,后演变为精神活动中享用着事物、事件中的某种基本属性,不仅含有酸、甜、辣、咸、鲜、香、臭等各种感觉,还含有咀嚼、辨析、品鉴、体会、研磨等多种过程的体验。其内涵深邃与外延丰赡,正是书法审美“诗意”表达最佳词汇,它几乎可以包容书法任何一种思想、理念、观点和风格特征。

  表达书法“形质”关系

  优秀书法作品均是形质兼备,以形显质,以质显神。对此,唐张怀瓘在《书断》中说:“然述小王尤尚古,宜有丰厚淳朴,稍乏妍华。若溪涧含水,冈峦被雪,虽甚清肃,而寡于风味。”他在《文字论》又说:“虽功用多而有声,终性情少而无象。同乎糟粕,其味可知。不由灵台,必乏神气。 ”这其中的“味”依据上下文,就是指有些作品外形尚可,但因缺乏内质而失去神采。形是外观,质是精神,如果没有内质,其外形将毫无意义。内质既源于外形,但不决定于外形,功夫再深,没有足够素养积淀,内质也会糟糕而乏彩。清傅山在《作字示儿孙》中说:“今所行圣林梁鹄碑,如墼模中物,绝无风味,不知为谁翻抚者,可厌之甚。”这其中之“味”则更多强调书法形质关系,不是两者的简单相加,而是双方的有机结合。形是书家内在思想情性有感而发、自然流露,刻意翻印仿效仅能得其形而不能得其质。诚然,内质来之不易,书家不可能毫墨一挥就能表现心中之喜怒哀乐,毕竟书法不是绘画而是抽象点画。

  表达书法“气势”要求

  “气势”,就是运笔在指力、腕力、臂力等作用下形成的一种惯性,书家只能呼应顺从它,向导引处运行,以完成点画书写。宋姜夔在《续书谱》中说:“缓以效古,急以出奇;有锋以耀其精神,无锋以含其气味。横斜曲直,钩环盘纡,皆以势为主。”唐林蕴在《拨镫序》里引《翰林禁经》中的话:“吾昔受教于韩吏部,其法曰‘拨镫’,今将授子,子勿妄传。推、拖、捻、拽是也。诀尽于此,子其旨而味乎!”这里所说“味”,根据文中含义正是所指书法之“气势”。他们强调“气势”不是一个中性概念,而是倾向于阳刚一类,要求充盈、淋漓、浓厚、雄强;“气势”不仅指已经形成的墨迹,更指向必然而尚未形成的墨迹走向;“气势”与用笔力量紧密相关,书家所强调的“劲弩筋节”“劲松倒折”“落挂石崖”等要求,说的既是书法气势,也是书法力量。

  表达书家“真切”内涵

  书家只有真情实感才可创作出情态万种、风神踔厉之作品。宋赵构在《翰墨志》中说:“初若食口,喉间少甘则已,末则如食橄榄,真味久愈在也,故尤不忘于心手。 ”明项穆在《书法雅言》中说:“宣尼德性,气质浑然,中和气象也。执此以观人,味此以自学,善书善鉴,具得之矣。”清陈介祺在他的《簠斋尺牍》中说:“书画之爱,今不如昔。以金文拓本为最初,其味为最深厚,《石鼓》、秦刻、汉隶古拓次之。”他们这里所说“味”,都述及书家感情问题。其要旨是:一方面,书家情感一时一事之感兴与挥发,是他们在生活理解、生命思考等多方面的感受和领悟。一方面,书家情感不是简单地表现于狂喜或悲伤的神情状态,而是表现于起伏跌宕、疾缓有致的笔画运作。情感是书家创作动因的源泉,是书家特定心境,但不是最终表现出来的书法面貌。再一方面,书家情感具有隐藏性、复杂性,书家借作品使自己的心绪情怀得以排遣、净化,是内心活动的一种表现。这种表现因赏析者不同也会辐射出不同的幽情别绪。

  表达书法“融会”本质

  唐窦蒙在《述书赋语例字格》中说:“百般滋味曰妙” 。项穆在《书法雅言》中说:“书有老少,区别深浅,势虽异形,理则同体。……所谓少者,气体充合,标格雅秀,百般滋味,千种风流是也”。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说:“吾于汉人书酷爱八分,以其在篆、隶之间,朴茂雄逸,古气未漓。至桓、灵已后,变古已甚,滋味殊薄。”他们这里“滋味” ,强调的是书法艺术必须实现多元素融会贯通。“融会”,浸渍着传统哲学、艺术审美智慧;传统人文精神的最高追求就是天人调谐,突出人与自然、情与景、主体与客体、心源与造化浑然一体、不可分割。就书法艺术来讲,更应博采众收,汲取多种营养,不断饱满、丰富、成就自我。魏晋书法就是善于融会典范,彼时各种书体完备成熟,书体间交互影响,大大增强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审美意识也趋于独立完善,在创作中自觉地寓性情、襟度、风格于其中,强调创作坚持情理统一,崇尚刚柔相济、骨丰肉润。为反对软媚无力的书风,书家还有意识引入“骨”“力”等审美风格,以突出“阳刚”“阴柔”互补与融会。当然,这种“融会”和而不同,既有融会性也有独立性,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这才是“融会”的本质内涵。

  表达书法“悟道”要旨

  “味”同样可以表达书法的“悟道”境界,张怀瓘在《评书药石论》中说:“故大巧若拙,明道若昧,泛览则混于愚智,研味则骇于心神,百灵俨其如前,万象森其在瞩。”又说:“帝者务遵贤贵道,亦有邀虚誉以自饰,声实相半,足称贤君。知道味者,乐在其中矣。”康有为在他的《广艺舟双楫》中说:“临写既多,变化无尽,方圆操纵,融冶自成体裁,韵味必可绝俗,学者固可自得之也。”这其中“研味”“道味”“韵味”强调书法必须“体道”“悟道”。“道”是书法审美的核心范畴,它价值指向虽繁复深奥,但却合乎天地运行规律和事物变化特点,顺其自然,适其所适,不为物役,不为事拘,从而实现人的精神自由。为此,书家要以澄净空明的心境,体味宇宙生生不息、周而复始之大道;体味事物运动不止、对立互化之至理,以自然大化神变幽微,陶冶锤炼自身心灵,解脱一切外在束缚,纵肆逍遥,无有功利,这样才能将心胸万象转化为笔墨风生云起、活色生香之页面。(嵇绍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