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保山5月13日消息(记者李腾飞)为了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云南省保山市出台多项政策,包括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进行一次不受职业补贴标准限制的免费职业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经培训鉴定考试合格,按实际参加培训的时间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和20元的交通费补贴等。
截至2019年末,保山市已累计实现91339户381897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退出,剩余未脱贫人口减少到2761户10164人,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末的13.02%下降到2019年末的0.49%,全市41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3个贫困乡已全部按标准和程序实现脱贫出列。
今年4月13日,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上营社区脱贫攻坚技能培训班如期开班,社区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35名居民共同参加。培训全程免费,采用“理论+实操”的方式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包括家政礼仪、安全知识、家政保洁清理、婴幼儿护理、老人护理、优惠政策等。
保山市人社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林森介绍,对外出务工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保山按照省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省内(县外)就业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外出务工奖补,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一次;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2020年3月24日以后享受“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支持,创业项目正常经营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对当地用人单位(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而对因疫情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返贫”劳动力,保山市开发公益性特岗给予就业安置,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公益性特岗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当地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水平,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安置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