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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柴油价格因原油价格低于“地板价”不调整 发布时间:2020-04-0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3月31日电(记者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31日宣布,截至3月3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和《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汽油、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将全部纳入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

  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内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成品油价格机制设定了调控上下限。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油、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最高零售价格不再下调。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此前表示,设定上下限,主要是考虑我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过低都会带来不利影响。过高,会加大用油行业和消费者负担,影响国民经济平稳运行;过低,会影响国内原油开采行业正常发展,削弱自给能力,导致对外依存度进一步上升,不利于保障国内能源安全。

  他指出,当国际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不是直接留给企业成为收入,而是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保障石油供应安全,以及应对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实施保障措施的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