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2月24日电 (记者张枨)日前,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推出几项举措。
放宽条件,及时救助。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对因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非户籍地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流动人口,由乡镇、苏木(街道)或旗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重点监护,联防联控。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明确监护人,全面落实监护责任,确保其“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密切关注监护对象身体状况,协助做好监护对象疫情防控工作。
优化程序,应保尽保。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人群,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况延长定期核查时限。对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的审核审批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主动发现,及早救助。启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民政部门联动暗访和抽查工作机制,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及时受理群众诉求,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截至目前,内蒙古全区三级民政部门累计抽查城乡特困供养对象1227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