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茅盾文学奖得主、《云中记》作者 阿来
我为什么写《云中记》?因为我亲历了汶川地震,目睹过非常震撼的死亡场面,见证过最绝望最悲痛的时刻,也亲见人类在自救和互救时最悲壮的抗争与最无私的友爱。因此常常产生书写的冲动,但多次抑制这种冲动,是因为我没有找到恰当的语言。为此,还得承受常常袭上心头的负疚之感。
这次地震,很多乡镇村庄劫后重生,也有城镇与村庄,与许多人,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我想写这种消失。我想在写这种消失时,不只是沉湎于凄凉的悲悼,而要写出生命的庄严,写出人类精神的崇高与伟大。在写到一个个肉身的陨灭与毁伤时,要写出情感的深沉与意志的坚强,写到灵魂和精神的方向,这需要一种颂诗式的语调。在至暗时刻,让人性之光,从微弱到强烈,把世界照亮。即便这光芒难以照亮现实世界,至少也要把我自己创造的那个世界照亮。
要写出这种光明,唯一可以仰仗的是语言。必须雅正庄重。必须使情感充溢饱满,同时又节制而含蓄。必须使语言在呈现事物的同时,发出声音,如颂诗般吟唱。
这样的语言在神话中存在过,在宗教性的歌唱中存在过。当神话时代成为过去,如何重铸一种庄重的语言来书写当下的日常,书写灾难,确实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科学时代,神性之光已经黯淡。如果文学执意要歌颂奥德赛式的英雄,自然就要与当下流行的审美保持一定的距离。
美国批评家哈罗德·布鲁姆在《史诗》一书中说:“在我看来,史诗——无论古老或现代的史诗——所具备的定义性特征是英雄精神,这股精神凌越反讽。”他还说,无论是但丁、弥尔顿,还是沃尔特·惠特曼,都充满了这种精神。如果说但丁和弥尔顿于我多少有些隔膜,但惠特曼是我理解并热爱的。布鲁姆说,惠特曼式的英雄精神“可以定义为不懈”,“或可欣赏之为不懈的视野。在这样的视野里,所见的一切都因为一种精神气质而变得更加强烈”。
我出身的族群中有种古老的崇拜体系,是前佛教的信仰,它的核心要义不是臣服于某个代表终极秩序和神圣权力的神或教宗,而是尊崇与人类生命同在的自然之物。这种信仰相信与血肉、与欲望之躯同时存在的,还有一个美丽的灵魂。同时拥有这两者,才是一个真正的人。他们的神也是在部族历史上存在过的、与自己有着血缘传承的真正英雄。这种信仰与纯粹的宗教不同之处在于,后者需要的只是顺人,而前者却能激发凡人身上潜在的英雄品质。
这和斯宾诺莎提倡的自然神性是契合的。斯宾诺莎说:“同深挚的感情结合在一起,对经验世界中显示出来的高超理性的坚定信仰,这就是我的上帝概念。照通常的说法,这可以叫作‘泛神论’的概念。”
表达或相信这种泛神的价值观,必须配合以一种诗性的语言。我熟悉这样的语言系统。进入《云中记》的写作时,我可以从我叫作嘉戎语的第一母语中把那种泛神泛灵的观念——不对,说观念是不正确的,应该是泛神灵的感知方式转移到中文中来。这并不是说把这个语言系统照搬过来就可以了。一种古老的语言,它已不能充分胜任从当下充满世俗性的社会生活中发现诗意与神性的任务,更何况,在书写地震时,它还会与一整套科学的地理术语相碰撞,其中,既有可能性的诱惑,同时也四处暗伏着失败的陷阱。
虽然如此,我还是把这种语言,这种感知世界的方式作为我的出发点。使我能随着场景的展开,随着人物的行动,时时捕捉着那些超越实际生活的层面,超过基本事实的超验性的、形而上的东西,并时时加以呈现。在这样的情境中,语言自向便能产生意义,而不被一般性的经验所拘泥。不会由于对现实主义过于狭窄的理解,因为执着于现实的重现而被现象所淹没。
这种语言调性的建立,古典中文给我提供了很好的帮助。在中国古典诗歌中,有许多一个人的生命与周遭事物相遇相契、物我相融的伟大时刻,是“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那样的时刻,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那样的时刻。这样伟大的时候,是身心俱在、感官全开,是语言与情感、意义相融相生。
《云中记》这本书,在表现人与灵魂、人与大地关系时,必须把眼光投向更普遍的生命现象,必须把眼光投向人对自身情感与灵魂的自省。中国诗歌中那些伟大的启示性召唤性的经验,正是我所需要的,这种在叙事状物的同时,还能很好进行情感抒发与控制的能力正是我所需要的。我发现,中国文学在诗歌中达到的巅峰时刻,手段并不复杂:赋、比、兴,加上有形状,有声音,有隐而不显的多重意味的语词。更重要的支撑,是对美的信仰。至美至善,至善至美。至少在这本书里,我不要自己是一个怀疑论者,我要沿着一条语词开辟的美学大道,护送我的主人公一路向上。
最后补充一句,前面说,嘉戎语是我的第一母语。这种语言,是我最初进入这个世界,感知这个世界的路径。当我开始写作,作为一个中国人,我用中文写作。我更喜欢把许多人称为汉语的这种语言叫作中文,因为它是全球华人共同使用的语言。在这个意义上,我把中文叫作我的第二母语。我的幸运在于,这两种语言都在不同方面给了我伟大的滋养。(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