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前,在具备条件的校医院内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场所;近期各地各校将举行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等一般应推迟进行……1月24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校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周密部署安排,做好开学预案,不举办聚集活动,密切开展监测,及时报告与处置,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高校对春节、寒假期间留校学生摸清底数,加强教育管理与服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在1月26日10时前将本地、本单位留校学生数量、生源所在地、目前健康状况等情况报省教育厅。1月24日起,辽宁省教育系统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做好开学预案。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提前对春季开学有关情况作出科学研判,必要时对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作出调整。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要在具备条件的校医院内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场所。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感染者或疑似病人,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转诊。
不举办聚集活动。在疫情流行期间,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近期各地各校将举行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等一般应推迟进行。确须如期举办的,要在科学研判基础上,制定严格预案,合理调整考试方式等,并向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各地要通知辖区内中小学生不参加社会机构等部门举办的比赛、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
密切开展监测。对在校师生实行疫情日报制度;每日统计离校返乡的师生身体状况,提醒师生如有异常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