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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贫困人口脱贫标准提高至4000元 发布时间:2019-11-03 来源:人民网 辽宁日报

原标题:今年我省贫困人口 脱贫标准提高至4000元

11月1日,记者从全省扶贫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今年辽宁省贫困人口退出的收入标准将提高至4000元,较上一年度的3442元退出标准增长558元,增幅达16.2%,远高于上一年度6.01%的增幅。

据介绍,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脱贫任务,辽宁省明确三项脱贫验收标准,即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人均收入4000元以上、信息“三上墙”。针对今年初制定的13.02万人、128个贫困村、5个省级贫困县脱贫任务,全省将不折不扣予以完成,同时排查出的9396名返贫人口也要在今年完成脱贫。而在今年大普查大排查中新识别的1.1万贫困人口,则安排在明年重点扶持并确保脱贫。

据悉,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辽宁省都要把巩固成果、防止返贫和建立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抓防返贫。

为落实可持续性脱贫工作,辽宁省提出要严把贫困退出关,确保脱真贫、真脱贫。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不撤,扶上马再送一程。建立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等进行监测预警,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提供帮助。同时,通过强化产业扶贫,加强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做好后续帮扶,加强扶志扶智工作,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