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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货船水污染调查:有的将油污水等直接排入长江 发布时间:2019-10-18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合肥10月17日电 题:长江货船上的垃圾去哪儿了?——长江货船水污染调查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董雪、王贤、汪海月

  长江水系14省市有近12万艘内河货运船舶,数十万船员常年在江上生产生活,船上会产生大量生活垃圾、油污水、残油、化学品洗舱水等污染物。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来到长江沿线多省走访码头、登上船只,发现有的船舶将垃圾扔到江里,将油污水等直接排入长江。

  记者探访:有船舶将垃圾扔到江里,污水排入长江

  记者登上一艘吨位约7000吨的船,船上有4名船员。船上的垃圾接收记录簿显示,该船上一次接收垃圾是在8天以前,但奇怪的是,船上几乎没有什么垃圾。

  记者打开船上的三色垃圾桶,只见半人高的垃圾桶里分别是稻谷、工具和衣物,仅厨房小垃圾桶里有几块西瓜皮。

  “剩菜剩饭有时扔到江里。”面对记者的询问,船老板如此回答。

  记者近日沿长江走访码头和锚地时发现,船舶垃圾去向不明的情况较为普遍。记者登上11艘船,有5艘均如此——有的没有垃圾桶,有的用垃圾桶储物,有的多日未收集垃圾,垃圾桶却空空如也。这些船舶航行线路不固定,经常在长江中下游多个省份之间流动作业。

  某地长江环保协会屡次沿江调研船舶污染物问题,协会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船舶垃圾扔进长江的情况比较普遍,除了船上的生活垃圾,有时还有货运产生的物料垃圾。”

  记者发现,一些船舶还把船上的污水直接排入长江。

  记者在两艘船舶上发现了通向江面的神秘软管,表面黑色油污明显。记者进入舱底,用手电筒照明,发现软管的另一头埋在舱板下的油污水中,看不到深度,旁边是一个小型抽水泵。

  这两艘船的负责人承认抽取油污水排入长江。“搞船运两年多了,油污水都是自己抽到江里去,不然积多了咋弄?”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长江船舶污染物的收集、处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上半年,长江干线共有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185家,污染物接收船舶仅226艘;长江干线常年航行的船舶有10万艘左右,相当于平均每艘接收船舶要服务400多艘船。

  据了解,今年以来,仅长江重庆段就查处378起船舶水污染违法行为,其中包括在长江停泊期间排放生活污水、餐饮污水等案件。

  污染背后:接收设施建设滞后,管理措施不完善

  为什么这些船舶要把垃圾扔到江里,把污水直排入江?业内人士称,这一方面是因为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滞后,另一方面是因为相关管理措施不完善。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但由于缺少具体的建设标准,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多位港口企业负责人反映,长江中上游配备有整套接收设备的港口很少;大部分港区没有接入市政管网,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运行不畅,城管、环保、港航等部门各管各的,没有形成管理合力。

  同时,对船舶污染物的收集,还存在一些管理上的漏洞。

  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介绍,目前船舶污染物的收集多采用市场运作,由经过港口行政部门备案的单位提供有偿服务。但是,一部分船舶不愿接受规范管理,将污染物随意排放或丢弃在非指定接收点;同时,有的备案单位违规操作,收费高或者收费后不收垃圾等行为时有发生。

  一位船老板称,很多船员遭遇过被人强行收钱但不收垃圾的情况。“船刚停靠码头,一个人就跑过来要钱了。他拿着单子却只背个小包,用什么收垃圾?”

  一些船员说,“说白了,就是100元买个垃圾记录簿上的章。”他们告诉记者,“在长江中下游一些地方,只要靠上码头,收垃圾的小船就来了。有垃圾也好,没垃圾也好,都要收100元钱,跑不掉的。”“好说话的80元、50元也行,不好说话的要100元,有一次直接要300元!”

  船上的垃圾记录簿也印证了这一问题,有的船舶因停靠了3个不同的码头,在短短6天时间里交了3次垃圾费。

  业界呼吁:统一管理,疏堵结合

  一些业界人士和相关专家建议,防止长江船舶污染,应加强统筹,疏堵结合,完善相关政策,增强对污染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

  近年来,一些沿江地方政府正在加快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设施建设,在宜昌、荆州、安庆、芜湖、重庆、南京等地,陆续有生活污水接收船和转运码头投入使用。

  为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荆州、马鞍山、芜湖等沿江城市主动先行探索,采取政府买单模式,统一招标,由中标企业免费接收部分污染物。但记者在这些城市走访发现,多数船员表示,并不了解相关免费政策。

  “船舶是流动的,只有长江各地‘一盘棋’统一管理,才能把船舶污染物管起来。”安徽省长江环保协会会长胡师斌等人建议,应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相关省市按一定比例出资设立长江船舶污染物防治基金,形成共抓船舶污染物防控的合力。

  一些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负责人呼吁,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方案,设定群众知晓度、群众投诉、定期检查和抽查等考核指标,根据中标企业的实际考核情况支付费用。

  武汉新港委主任张林认为,应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船舶垃圾、污染水的监控,提高就地处理和循环利用能力。(参与采写:韩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