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支持有条件地区设燃油汽车禁行区试点
本报讯(记者 任笑元)工信部近日发布对《关于研究制定禁售燃油车时间表加快建设汽车强国的建议》的答复。工信部对相关建议答复表示,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开展城市公交出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
相关答复意见指出,截至2018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累计超过300万辆,占全球总量的50%以上,连续四年产销量居世界第一。另一方面,在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同时,我国也高度重视节能汽车的发展,坚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发展。
答复意见同时指出,关于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工信部正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结合技术发展进程及产业发展实际,对禁售传统燃油汽车等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全面科学对比分析传统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在技术成本、节能减排、市场需求等各方面的潜力和作用。从我国地域广阔、发展不均衡的国情出发,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综合分析研判,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开展城市公交出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
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抓紧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积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