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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打造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发布时间:2017-06-29 来源:光明网 内蒙古新闻网

【治国理政新实践·内蒙古篇】内蒙古:打造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吉祥草原

【治国理政新实践·内蒙古篇】内蒙古:打造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阿尔山

【治国理政新实践·内蒙古篇】内蒙古:打造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苍天般的阿拉善

【治国理政新实践·内蒙古篇】内蒙古:打造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

额尔古纳恩和小镇

  “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是党中央对内蒙古的要求。着眼发展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实施“旅游+”战略,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全方位推介,打造“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品牌,把我区建成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是自治区党委对内蒙古旅游业长远发展的新定位。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区旅游业得到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2015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促进旅游改革发展和投资消费的政策措施,国家旅游局全面实施“515”战略,自治区打造“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得到深入推进,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推动实施“10+3”工程和“643X”品牌体系,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全区旅游工作在新的起跑线上紧紧跟上全国步伐,品牌创建、全域旅游、厕所革命和旅游外交等单项重点工作跻身全国前列。

  全力推进全域旅游

  今年全国两会提出,要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全域旅游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近两年,内蒙古旅游发展委员会牢牢抓住全域旅游发展机遇,加快旅游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步伐,以全域旅游为指导,创新发展理念,对发展战略再定位,积极探索全域旅游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子,提出依托我区自然资源、文化源流、区位特点,构建以“一廊一脉”为骨架,四大旅游片区为基底,五大协同发展区为延伸,十大核心区域为突破口,四百点线作支撑的点线面协同发展的旅游总体布局。

  按照国家旅游局实施全域旅游发展的总体部署,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努力争取和积极推动,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兴安盟、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阿尔山市、额尔古纳市、多伦县等16个地区(盟市、旗县)列入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目前,各地创建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为发展全域旅游提供机制保障,自治区、各盟市积极报请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协调成立旅游警察、旅游工商、旅游法庭,全面构建“1+3”旅游综合管理机构。年初,中央编办批复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更名为旅游发展委员会,并调整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4月19日,自治区编办批复同意12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与此同时,察右中旗旅游综合执法局、伊金霍洛旗“1+3”(旅游局与旅游工商分局、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市场监管维权机制)、达茂旗1+3等机构相继成立。

  大力打造品牌产品

  品牌产品创建是内蒙古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产品开发建设上统筹兼顾为长远发展留下空间;在加强完善提升品牌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挖掘景区的文化内涵,推动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通过品牌景区的创建工作,拓展旅游文化深度融合空间,开发提炼民族民俗文化,使品牌旅游区、品牌旅游线路产品成为自治区品牌旅游战略的核心任务。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提高旅游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2015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品牌旅游景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该计划,全区每个盟市都要以国家旅游度假区、高A级旅游景区为目标,创立至少一个品牌旅游景区。3年期间,自治区政府大力支持品牌旅游景区创建,每年安排5亿元政府地方债扶持品牌旅游景区建设,五当召旅游区、阿尔山生态旅游区、孝庄园文化旅游区、克什克腾旅游区等15个自治区品牌旅游景区的创建工作已经进入决胜阶段。两年多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强化认识、抓实规划、督查施工、引导营销,加大政府支持资金,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极大地推动了全区品牌旅游景区创建。截至2016年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安排品牌景区地方债资金近10亿元,带动全区15个品牌景区完成投资超过百亿元。

  337个A级景区、4217个乡村接待户,如何穿线,构建旅游品牌体系?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因势利导,用黄河、草原、冰雪、文化民俗等穿线,重点打造以“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品牌为总揽的北疆天路、草原马道、黄河几字湾大漠风情线、蒙古源流黄金线、冰雪天路等品牌线路。

  目前,内蒙古已与北京、上海、广东、河北、安徽、山西以及港、澳等地区签署了旅游合作协议;与黑龙江、吉林、辽宁等6省区建立中国冰雪旅游推广联盟;京津冀蒙、陕甘宁蒙、沪皖蒙、粤蒙“鲜合作”等区域旅游合作相继展开;与福建、江西、湖南等8省区及蒙古国、俄罗斯建立了“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随着我区旅游促销措施的不断提升,万里巡展、品牌推广等宣传平台作用显著。

  着力实施“旅游+”

  两年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大力实施“旅游+”战略,进一步加大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融合发展机制,积极构建“一业兴、百业旺”的大旅游格局。

  日前,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与交通运输厅联合编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旅游公路建设规划》,根据《规划》,内蒙古将建成旅游干线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共计10664公里,总投资达1068.1亿元。与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推进城镇旅游全域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个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牧区)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目前,正在与宣传部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行动方案》,并开展一系列文旅融合发展工作。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大力实施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成功打造了内蒙古旅游那达慕大会、内蒙古民族服装服饰艺术节、中国旅游日内蒙古分会场活动等品牌旅游节庆活动,推出了《千古马颂》、《鄂尔多斯婚礼》、《黑纛》等精品文化演艺产品;实施旅游+铁路,推出了茶叶之路、口岸号、草原之星、胡杨号等精品旅游专列产品;实施旅游+农业,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积极与农业部门共同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工作。目前,内蒙古有国家和自治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分别达到8个、10个和12个、49个。

  持续开展厕所革命

  2015年,国家旅游局提出厕所革命3年行动计划。在自治区政府的坚定支持下,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全力推进厕所革命。2015年内蒙古共新建、改建旅游厕所772座,超出计划任务的2.24倍;2016年内蒙古将厕所革命范围扩大到交通沿线、城镇和农村牧区等场所,建成厕所1147座(不含各盟市集中定制的1000座移动水冲式厕所),同比增长48%,提升了旅游服务品质。

  在实施厕所革命工作中,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强化责任管理,保证旅游厕所设计科学、合理、规范,保证新建、改建旅游厕所质量和数量;以干净卫生、使用方便为第一原则,同时注意增设残疾人无障碍通道、便位、儿童洗手池等细节,在外观设计上,有新意、有创意,因地制宜地体现民族和地方特色。

  呼伦贝尔盟、锡林郭勒盟、赤峰市等草原资源丰富的地区,在旅游厕所建筑外观上保持着与蒙古民族文化的统一性,蒙古包式圆形穹顶和具有民族特色装饰的设计,将蒙元文化深深刻在了建筑物上,旅游厕所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在沙漠、高山等没水没电的偏远地区,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积极引导,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建设厕所,用科技成果武装厕所,使厕所符合现代时尚、方便实用、节能节水、保护环境等要求,让厕所更经济、更环保、更便捷、更人性、更易维护、更耐用。

  数据显示,在内蒙古的A级景区,厕所与景区风景、建筑自然融合且干净、卫生、整洁,游客满意度同比提升5个百分点;交通沿线驿站、旅游厕所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维护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游客满意度同比提升6个百分点。

  强力推进旅游扶贫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近年来,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加快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保障和促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断开创乡村旅游富民工作新局面。

  蒙兀室韦苏木在旅游扶贫政策引导下,乡村牧区旅游经营户年平均收入10~12万元,骑马游经营户年平均收入4万元,农牧民平均收入达3万元以上,实现了脱贫致富。旅游发展拉动了宾馆、酒店、旅游商品销售产业的发展,并逐步成为室韦村经济发展新的支柱产业。

  朝鲜民族乡东光村从一个穷困的小山村发展成为集民俗表演、美食、购物、休闲农业观光为一体的民俗旅游小镇。目前,从事乡村旅游经营户占东光村总户数的33%,有20家特色家庭游旅游户、3家宾馆、1家泡菜加工体验学校、4家旅游纪念品店。

  在草原上发展牧家乐,在大兴安岭发展林家乐,在黄河岸边发展渔家乐,在河套平原等农区发展农家乐。目前,内蒙古共有农业与乡村旅游点597家、乡村旅游接待户4317家(含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462家),2016年接待乡村旅游游客超过3000万人次,同比增长20%,实现乡村旅游收入609亿元,同比增长21.8%。全区乡村旅游农牧民直接从业15万人,带动间接从业60多万人,全区57个国贫、区贫旗县的294个村(嘎查),近3.5万贫困人口通过旅游脱贫,占2016年全区脱贫人口总数的14.6%。

  今年,内蒙古还将推动1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2万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直接带动3万贫困人口脱贫,间接带动5万贫困人口脱贫,使全区20个乡村(牧区)旅游扶贫重点村(嘎查)年旅游经营收入达到5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旅游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将乡村(牧区)旅游与全域旅游相结合,创建5个乡村(牧区)旅游集聚区、10个文明乡村(牧区)旅游示范村,新增星级接待户100户。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更名为旅游发展委员会,成为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标志着构建旅游产业综合治理机制的重大创新和历史突破,将进一步增强全区旅游业发展的动能与后劲。在经济新常态下,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将越来越大,加快旅游业统筹协调发展、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大势所趋。更名,不仅是名称的变化,而是在行政主体、机构人员、职责权限等方面都有了实质性调整。新机制催生新活力,新机遇激发新作为。通过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旅游部门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强化旅游产业跨界融合的统筹整合,进一步强化全产业链、全要素的打造提升,发挥内蒙古旅游资源的独特优势,推动“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把旅游业培育成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任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