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质量关乎孩子成长(人民时评)
只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才能更好地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是在着力回答新时代的“教育考题”。这份意见,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文件,既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顶层设计,也有针对素质教育落实不到位、课堂教学质量有待提高、教育评价体系有待完善等热点问题的及时纠偏,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亿万少年儿童的亲切关怀。
作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石,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一路走来,不断开创新局面。从1986年义务教育法颁布,到2000年底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从2007、2008年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到2018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2%……义务教育的发展成果丰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义务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全面普及,目前正处于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新阶段。
义务教育在迈进新阶段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挑战、新要求。比如,家长期待学校教育既传授知识又指明孩子人生前行的方向,希望课堂不是填鸭教学,盼望缓解起跑线焦虑。同时还存在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劳动教育的短板、唯考试成绩论的倾向、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模糊,等等。应对挑战,解决难题,只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才能更好地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向质量全面提升阶段迈进,就要抓住瓶颈问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义务教育发展到今天,容易改的问题大多得到解决,剩下的都是“硬骨头”。此次《意见》不仅明确提出“深化关键领域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创造条件”,还设定了具体目标、实现途径,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绘出“施工图”。以招生考试制度为例,“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向违规操作亮出红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防止“掐尖”“抢生源”恶性竞争。
向质量全面提升阶段迈进,关键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意见》公布后,在微信朋友圈刷屏。关注度之所以如此之高,是因为义务教育学段跨度长达9年,是在读规模最大、学龄最长的教育阶段,是与每个家庭、每个孩子的命运息息相关的教育阶段。“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一条条举措、一项项规定,正践行着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的理念。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搭建起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四梁八柱”。同时,《意见》中的一些新要求,比如,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如何操作,教师优待办法如何制定,课堂教学难度进度如何监督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或许不会一蹴而就,但只要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协同参与,这场义务教育的质量攻坚战就一定能取得胜利。